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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時間找到了阮箏,哭喪著臉求她:“姐,這次你一定要幫我。”

徐啟琛是個想法很單純的人,他將阮箏推到了父親面前,本只想來個緩兵之計。可他父親與他是截然相反的人,精明得就像一只狐貍。

他先是一通電話將這兩人召了回去,隨後就提出要讓他們先訂婚。在那之前阮箏一直住在酒店裏,據說徐天頌曾特意來相看過她,當時她正在酒店的餐廳裏吃飯。但兩人並未打照面,一直到今天的訂婚典禮結束後,阮箏才如願以償,見到了十七年前令她驚為天人的男人,也是那個讓她恨了整整十七年的男人。

阮箏躺在床上,眼睛盯著天花板某處的雕花,眼前一直閃過徐天頌的臉孔。十七年前的驚鴻一瞥,與今天略有些散漫的影像慢慢地重疊在了一起。她驚奇地發現,歲月竟沒在徐天頌的臉上留下多少痕跡。

他依舊看起來年輕而俊逸,隨著年齡的增長,他那股子妖艷氣質愈加濃烈,舉手投足間優雅氣息撲面而來。盡管被阮箏叫做“爸爸”似乎令他有些不習慣,但他轉頭接茶碗的時候還是那派氣定神閑。

他挑眉掃了阮箏一眼,笑得有些含蓄,在阮箏直勾勾的註視下喝了一口茶。阮箏心想如果這茶是自己倒的話,說不定已經在裏面下了毒。如果他記起來自己是誰的話,還有膽量喝她遞的茶嗎?

想到這裏,阮箏不由又朝房門口的方向望了望。出了這扇門往右,走到底就是徐天頌的房間。不知他此刻在做什麽,是否還在為那聲“爸爸”而耿耿於懷。

阮箏完全沒猜對,徐天頌此刻並不在自己房裏,而是在二樓的書房裏,陪著他的是心腹何慕則,當年阮箏的母親稱呼為“阿慕”的那個男人。

十七年過去了,何慕則還是那副白面書生的模樣,只是一雙眼睛比起以往有了更多的沈澱與深度。他就這麽一聲不吭地站在徐天頌身邊,眼睛望著他手裏拿著的那份十七年前的報紙。

報紙的頭版頭條報道了阮箏父母的墮樓案,圖文並茂,照片裏不僅有那棟舊樓的全貌,屍體移走後留下的血跡,甚至連屍體橫臥在地的照片都有。只是將兩人的臉打上了馬賽克,報道裏也將兩人的名字簡化了。

這件事情在當年的香港很是轟動,因為牽涉了當時還是黑幫的青膺幫,警方顯得格外重視。但他們花費了大量的時間人力來調查,最終也只能證明這是一個意外。盡管當時負責此案的沙展心有不甘,但也只能眼睜睜地送徐天頌出警局大門。

一晃十七年過去了,徐天頌還留著這張報紙。這在他的人生裏也頗為少見。他其實不是一個心慈手軟的人,雖然現在金盆洗手成了一個成功的商人,但年輕的時候他殺起人來可從不手軟,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歸根結底,他殺的也都是些窮兇極惡之徒,像阮劍鋒夫妻這樣跟了他多年的自己人,他從來沒動過殺心。哪怕他們做了再大的錯事,他也絕不要人性命。

這件事情是他人生中的一個例外。

何慕則是打小跟他一起長大的兄弟,對他的性格再清楚不過。他看了那張報紙幾眼,冷靜地開口道:“阿天,為什麽讓他們訂婚。阿琛在美國的那個男人,你已經看過照片了吧。”

“嗯,小夥子挺精神,笑起來感覺不錯。”

“你想利用阮箏讓他們分手?”

“分手,分什麽手?才二十歲的毛頭小子,愛得死去活來的,打都打不散。由他們去吧,哪天玩厭了自然就散了。你看著,明天阿琛一定會提出回美國繼續學業。”

何慕則微微一皺眉:“那阮箏怎麽辦,你準備把她留在家裏?你覺得阮箏這次回來是為了什麽?”

“她的目的再明顯不過。”徐天頌將報紙往桌上一攤,“她來我們徐家為的就是我。當年她雖然小,我的長相她忘不了,估計連你她都一直記著。”

“所以你想把她留下,看她有什麽具體行動?”

徐天頌沒有正面回答:“我養了她這麽多年,供她吃穿,送她去美國深造。現在她學成歸來,也該讓我看看她的本事了。洋墨水喝了這麽多,也得顯示一下才是。別我這麽多錢砸下去,最後卻只是個徒有虛表的空殼子。”

何慕則想起今天見到阮箏時的情景,下了個結論:“她跟小時候不太一樣了,長開了,漂亮了很多。如果她不是阮劍鋒的女兒,跟阿琛站在一起倒很相配。”

“唔,是漂亮了。只是女人不能光有漂亮,得有腦子才是。否則再漂亮,也是個空心桿兒,一折就斷。”

徐天頌說著,輕輕一用力,手裏的一根鉛筆應聲而斷,裂成了兩半。

作者有話要說: 那啥,下一章就把電燈泡徐啟琛送走,把空間完全留給咱們的男女主談情說愛。

PS:最近JJ出問題啦,回覆的評論內容怎麽都不顯示啊。

☆、吻別

阮箏起了個大早,昨晚她睡得不太好。

殺父仇人就睡在幾丈開外,她哪裏還睡得好。坐在梳妝鏡前略施薄粉,阮箏打開櫃子開始挑衣服。她就穿了身絲質的薄綢睡衣,頭發松松地散落在肩膀上,露出一大半片香肩。睡裙不長,只到膝蓋部分,她那兩條修長白皙的小腿也就這麽露在了外面。

徐啟琛睡眼惺忪地從書房出來時,正巧看到這麽一副畫面。阮箏大方地回頭沖他打了聲招呼,徐啟琛依舊睜不開眼睛,胡亂回了一句就鉆進了衛生間刷牙。

這就是找個gay當未婚夫的好處。阮箏這麽想,作為被動的一方,徐啟琛在她眼裏基本上就是個閨蜜。他跟她的女性朋友沒什麽分別,就算她脫光了站在他面前,他最多也就皺著眉頭跟她說一句:“姐,穿點衣服吧,當心著涼。”

如果徐啟琛不是徐天頌的兒子,阮箏其實很願意把他當作知心好友。畢竟他擁有閨蜜的功能可又兼具男人的體力,是個不可多得的朋友人選。

兩人快速地洗漱完畢,換上各自精心挑選的正裝,下樓去見徐天頌。作為青膺幫的創始人,徐天頌沒有睡懶覺的習慣,以前是情況不允許,經常半夜就得拿槍沖出去拼殺。後來條件好了,他年紀也大了,生活變得很有規律。每天早上晨跑一小時,或是游泳兩小時,幾乎沒什麽事情能打亂他的計劃。

這天因為知道徐啟琛小“夫妻”要來見他,於是他特意留在家裏,只是在泳池裏來回打了好幾個轉兒,游是正興起時這兩人才姍姍來遲。

於是他就這麽濕漉漉地趴在泳池邊兒上,一點上來的打算都沒有。阮箏到底年輕,看著這樣的情景,眼睛有點不知往哪裏放,只能假裝看室內泳池的裝潢,盡量不將視線落到水中那個男人身上。

徐啟琛不是天生的演員,面對父親時有些唯唯喏喏,又因為心虛,一開口竟有些結巴:“爸、爸爸……”

徐天頌擡眼看他,目光看似平靜實則透著淩厲。

徐啟琛更緊張了,張了幾次嘴都沒把話說出來。阮箏有些替他著急,輕輕握了握他的手,暗中給他打氣。像是受到了鼓勵,徐啟琛深吸一口氣,終於開口了:“爸,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量一下。我在美國的學業還沒有結束,這次是請假回來的,我想明天回去繼續上課。”

徐天頌:“那阮箏呢?”

阮箏的視線正落在遠處的一片休息區域,聽到自己的名字後趕緊斂神靜氣:“我已經畢業了,不打算再回美國了,我想留在國內發展。”

“那你們豈不是要兩地分居?新婚夫婦最忌年少離別。”

徐啟琛啞口無言,他準備的問題裏沒有這一條,應該說他壓根就沒想過父親會問他些什麽。阮箏見他這樣,只能代為回答:“不會的,我跟阿琛感情很好,只是暫時分開幾個月罷了。等到了假期他還會回來,我們又可以再見面了。現在網絡這麽發達,我們每天還可以視頻聊天。”

她本想說可以微信,後來想想算了。徐天頌這種老古董大概是不懂這種年輕時髦的玩意兒的。

徐天頌低頭沈思片刻:“其實你美國那個學不上也罷,不如回來……”

“爸爸,我要上的,我不想半途而廢。”

徐啟琛過於急躁的回答似乎引起了徐天頌的懷疑,他微瞇著眼睛望著兒子。室內泳池光線不是太亮,沒開燈,全靠整片落地玻璃墻透出外頭的陽光。徐天頌整個人處在背光中,側臉的線條與陰影融為一體,更顯得一雙眼睛透著奪人的光彩。

他慢悠悠地開口:“我倒不知道你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好學了。”

徐啟琛是典型的富二代,從小不學無術最厭煩讀書。送他去美國也是權宜之計,以他的破成績,國內無論哪個名牌大學都不會收他,勉強塞進去也會惹人笑話。

父親的話讓徐啟琛有些臉紅,但為了遠在美國心愛的男人,他還是鼓起勇氣解釋道:“我想拿到這個學業,不想讓您再失望了。而且我也答應小箏了,我會好好學的,這是我給她的禮物。”

“呵呵,你這一學位送兩份禮,倒是算得很精。”徐天頌一面說著,一面雙手撐在泳池邊緣一用力,甩著一身水就上了岸。他身上的皮膚比臉上更白,近乎於透明的顏色。透明的水珠一串串從身上滾落下來,被玻璃外射進來的陽光一照,閃著細微的光芒。

他就這麽大喇喇地從兩人身邊走過,完全不在意阮箏是他準兒媳婦的身份。阮箏沒料到他會突然從水裏出來,視線沒來得及調開,無意中看到了他胸前結實的肌肉和清晰的人魚線。

本來看他的臉以為他就是個白面書生,一直到瞥見他半裸的身體,阮箏才意識到這人曾是個黑道老大的事實。

精悍、強壯,渾身充滿了力量,絕不是手無縛雞之力的讀書人。事實上徐天頌壓根兒也沒讀過幾天書,從小父母雙亡的小混混,哪裏有錢去讀書。要不是他長得足夠漂亮,心腸也足夠狠硬,現在大概早就死得連骨頭都好去打鼓了。

徐啟琛握著阮箏的手開始滲汗了。阮箏掃他一眼,覺得他還沒有自己鎮定。她琢磨著要怎麽開口跟徐天頌解釋,語句還沒組織好,就見對方已經披了身浴袍直接向外面走去。他最後說的那些話清晰地在室內泳池裏回蕩。

“給你最後一次機會,再當課,打斷你的腿!”

有那麽一瞬間,阮箏心裏堅定的決定居然有些許的動搖。她開始懷疑自己來徐家的決定是否正確,徐天頌不是個好對付的人她當然知道,可是這麽的不好對付還是出乎了她的意料。她知道自己即將面對一場硬仗,更可怕的是她已經深陷其中,無路可退。

徐啟琛完全不知道她的內心活動,歡心喜地地打電話讓人給他訂明天最早一班飛美國的飛機,掛了電話後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朝阮箏笑笑:“不好意思阮姐,把你一個人留在這裏。”

“沒關系。記得我們的約定就好。”

徐啟琛又有些苦惱,他本來想今天一次性全說了的,沒想到父親連開口的機會都沒給他。他剛才的態度已經將自己完全鎮住了,短時間內徐啟琛沒這個勇氣再去碰釘子了。

他有些抱歉地道:“對不起阮姐,明天上飛機前我一定說。”

阮箏微笑著沖他眨了眨眼睛:“一言為定。”

那天接下來的時間裏,阮箏再也沒見過徐天頌。他是大忙人,青膺現在是上市公司,他是集團的董事長,每天有簽不完的文件開不完的會,等著見他的人從城市的這一頭排到了那一頭。

這兩年青膺迅速向外擴張,已經不滿足於在香港這個彈丸之地小打小鬧了。這次在S市開分公司就是青膺立足內地市場的一個重量級舉措。一系列後續行動正要展開,買地、投資、建樓、出售,要做的事情很多,要打通的關卡也很多。

在這個時候替自己的獨子舉行一場訂婚典禮,或許是拓展人脈進行社交最好的辦法。徐天頌從不做虧本買賣,阮箏再次體會到了這一點。

徐天頌不在家,阮箏也沒亂跑,本想窩在房間裏看會兒書,卻被打包行李的徐啟琛吵得不行,索性拿了書出去,在院子裏挑了個安靜的地方待了一下午。

第二天一大早,阮箏被迫早起,送徐啟琛去機場。聽說以前從不送機的徐天頌這次一反常態,竟也裝模作樣地陪著一起前往機場。車子在高速公路上飛馳前行,車裏三個人誰也沒說話。

徐啟琛搭過無數次飛機,對流程已相當熟悉。他托運了行李,換好了登機牌,提著手提行李到了出發口,轉過頭來的時候表情有幾分糾結。

已經要出發了,再不說就沒機會了。阮箏的臉上一直帶著淡淡的笑意,但這表情給了他巨大的壓力,迫使他不得不開口。

“爸……”

“進去吧,道別的話就不要說了。”徐天頌看了兒子一眼,轉身要走。

徐啟琛急了,趕緊叫住他:“爸,小箏就托你照顧了。”

徐天頌皺著眉頭看了兩人一眼,不置可否。徐啟琛抓緊機會又補了一句:“爸,你要是方便的話,能不能給小箏在公司找個工作,讓她學點東西,不過……”說到這裏,他看了阮箏一眼,想起了她之前囑咐自己的話,“……別讓她太累著了。”

如此簡單的一番話,徐啟琛卻說得後背冷汗直流。說完之後他也不敢看父親一眼,灰溜溜地就想要跑。

徐天頌卻開口叫住了他:“你的女人我會看著辦的。既然一走幾個月,你多少得對人家有點表示吧。”

徐啟琛一臉不解地望著父親,阮箏略一琢磨,剛品出點味兒來,就聽徐天頌又說道:“你們新婚燕爾的,不得學老外來個kiss goodbye什麽。就這麽走了,你讓人家小姑娘心裏怎麽想?”

徐啟琛完全傻眼。他極其渴望逃離這裏,就是擔心父親要他跟阮箏真的做點什麽。如果他一直留在國內,說不定還沒結婚就會被逼著生孫子給他老人家玩了。沒想到,臨了還是沒逃過,當眾接吻什麽的他哪裏做得出來。

可徐天頌一雙清亮的眼睛直直地望著自己,徐啟琛進退兩難,唯有一臉無助地望向阮箏。

阮箏心裏不禁冷笑兩聲,轉頭沖徐天頌露出一個甜美的笑容,然後快步上前,微微踮起腳尖,吻住了徐啟琛的雙唇。

作者有話要說: 小徐這個角色雖然戲份不多,但我寫得蠻歡樂的。相比較而言,他爸老徐就難把握多啦,老奸巨猾,深謀遠慮,心狠手辣,妖艷如花。哎喲,我都不知道我到底什麽時候腦子一抽,就設定了這麽一個男主角!

☆、做戲

既然要做戲,索性做到足。

阮箏已經豁出去了,別說讓她跟徐啟琛接個吻,就算讓她真的跟徐啟琛上/床,她也會毫不猶豫地答應。她這條爛命十七年前就該死了,活到現在已經賺夠本了。這往後的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會用來對付徐天頌,直到他身敗名裂生不如死為止。

徐啟琛被動地接受了那個吻,隨即落荒而逃。

看著他的身影在出發口消失,阮箏回頭望著徐天頌:“爸爸,我們現在去哪兒,回家還是去公司?”

一聽到這聲“爸爸”,徐天頌整個人又不好了。他摸了摸鼻子,正要說點什麽,一個助理匆匆走了過來,將手裏的東西遞了過去。

阮箏打眼一看,發現是一本護照和一個手提箱。徐天頌拿了東西,若有似無掃了阮箏一眼,淡淡開口:“你回家,司機會送你。”

“那您呢?”

她問話的時候徐天頌已經邁開步子走了。他人長腿長,三兩下就跟阮箏拉開了距離,只留一句輕描淡寫的話給她:“去歐洲。”

阮箏站在原地,看著徐天頌修長的背影轉身消失在了出發口,身邊不時有其他旅客走過,她卻一點兒也沒覺察到。此刻的她有一種深深的被耍了感覺。還以為徐天頌父愛泛濫特意來送機,沒想到只不過是順路罷了。

她站在那裏琢磨著要不要給徐啟琛打個電話說一下,想想還是算了。反正很快他們父子就會在候機大廳見著了,說不說也無所謂了。

阮箏的想法再一次發生了偏差。徐天頌進入安檢後確實看到了徐啟琛的背影,但他並不打算和他打照面。他提著行李箱去了貴賓候機室,打電話給何慕則:“……找人看緊他。”

電話那頭何慕則的聲音平靜如水:“我會的。阮箏呢?”

“照舊。”

掛了電話後徐天頌靠在沙發上微瞇著眼睛休息,將這幾天阮箏的表現一一在腦子裏過了一遍。阮箏來徐家的目的太明顯,明顯到他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她不會天真地以為自己真想不起來她就是十七年前阮家那個小姑娘吧。連名字都沒改,簡直就是直接將一把尖刀插在了他的心上。

他想要搞清楚,阮箏接近他的真實目的。這麽多年來,他似乎還從未像今天這麽迫切地想要知道一件事情過。

那個叫阮箏的小姑娘,終於從一朵小百合,長成了今天帶刺的紅玫瑰了。

紅玫瑰小姐在偌大的登機大廳裏走了幾步,突然打定了主意,向著某個方向快速前行。負責送她回徐家的司機跟在後頭,有些焦急地追問:“阮,阮小姐,您現在想去哪裏?”

“買票。”阮箏扔下兩個字,快速去了機場售票處,買了一張最快飛香港的機票。司機茫然地望著阮箏離開的背影,呆滯幾分鐘後趕緊給何慕則打電話。

阮箏沒理會那司機的去向,拎著個小包上了飛機。她這兩天都沒睡好,在飛機上趁機打了個盹,等下了飛機後人已精神熠熠。

她在香港住了十幾年,出了機場後熟門熟路,攔了個輛的士就往目的地去。從機場一路往北開,從偏僻的機場大道到熱鬧的市中心,漸漸的周圍的環境又變得安靜起來。司機按她給的地址繞過一段小山路,最終停在了一扇大鐵門前。

阮箏付錢下車,慢慢地往裏走去。她已經好些年沒來這裏了,出國之後她曾刻意地想要淡忘這裏,但最終還是忘不掉。

下午時分,陽光溫暖而明媚,門房老大爺正在打盹,聽到她的敲窗聲後擡起朦朧的眼睛,仔細打量了她一番。他顯然沒認出她來,聽說她是來拜訪院長的,就把登記簿推了過來。阮箏填了姓名和電話後,推開了大鐵門邊上的一扇小門,快步向裏走去。

去到辦公大樓,阮箏跟秘書說了幾句。小秘書倒是一眼就認出了她,熱情地倒茶招呼她:“你都好幾年沒來了。”

“嗯,我這幾年去了國外,沒回過香港。”

小秘書說院長在裏頭開會,估計再有半個小時就結束了。她陪著阮箏喝茶,順便聊聊天。

“這幾年咱們育幼院一直收到你的捐款,我還以為你人就在香港呢,就是太忙了沒空過來。沒想到你去了美國,美國怎麽樣,有意思嗎?”

“挺有意思的。”什麽樣的人都有,天堂與地獄的結合,前一刻或許還是閃亮的學院女神,下一秒就跟人摟在一起抽大麻了。這樣的人阮箏見得太多,到最後已經完全麻木了。

小秘書似乎對美國挺感興趣,一直繞著這個話題問阮箏很多問題。阮箏挑挑撿撿回答了一些,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果然不到半個小時,院長就推門從辦公室裏走了出來,身後跟著幾個行政人員。她停下步子又交代子幾句,送他們出了門。然後一個轉身,就看到了坐在沙發上的阮箏。

院長一下子就笑了,笑得很溫和,帶有一種聖母般的光環。阮箏雖然不信上帝,但對這樣的院長還是抱有好感的。她站起身來向她點頭致意,院長則招呼她道:“出去走走吧,這幾年你沒來,一定不知道我們這裏發生了多大的變化。”

阮箏就跟著院長在育幼院裏到處走。她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才十幾歲,當時是帶著巨大的希望來的,但遭受的卻是人生中最大的打擊與失望。因為情緒太過低落,她完全沒有看清這裏的環境。隨後那幾年,她也時常過來,做義工,捐錢,雖然錢不太多,但跟院長關系一直很好。

她知道,院長對她心有愧疚,因為她在這個世上最後的也是唯一的一個親人——弟弟阮笙,死在了這裏。

阮笙本不該來這裏的。當年父母墮樓身亡後,她和弟弟都被送到了舅舅家。吃住條件不算太好,但總算也有了個遮風擋雨的地方。舅舅舅母生活一般,對他們兩個也一般,但也不至於整天打罵。只是阮笙從那個時候起人就有些不太對了。

阮笙是親眼看到父母雙雙墮樓的全過程的。阮箏覺得那實在太殘忍了。徐天頌那一伸手,遮住了她的眼睛,卻把阮笙推到了人間煉獄裏。從那以後阮笙就不說話了,性格變得古怪孤僻。舅舅舅母除了給他們吃飽穿暖外不會再有什麽格外的關心了,才不過五歲的阮箏天天陪著弟弟,想要開解他安慰他,可最後的結果卻是一次姐弟兩人外出,阮笙趁她不註意跑了,從此她再也沒見過弟弟。

弟弟失蹤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阮笙都對人生感到特別絕望。隨著時間的推移她終於漸漸從陰霾中走了出來,因為她一直堅信,弟弟只是失蹤了,他一定還活著,活在她不知道的一個角落裏。

阮箏漸漸長大,開始打零工賺錢,也開始了尋找弟弟的過程。開始總是艱難的,但人貴在堅持,她一直努力了三四年,攢了一些錢也用了一些手段,終於確定了弟弟的下落,就在眼前的這座育幼院裏。

雖然無父無母,但活著總是好的。阮箏覺得育幼院也未必比舅舅家差多少,至少還有很多同齡人。阮箏就這麽揣著幾百塊錢搭車來了這裏,她當時的想法是,見到弟弟後就拿這筆錢給他買好吃的好玩的,盡力補償這十多年來對他的虧欠。

可是她的錢最終沒能派上用場,她拿著弟弟小時候的照片來這裏問,才剛問了兩個人,對方的神色就有些異常。那些人把她帶去見了院長,在那間不算寬敞卻很溫暖的辦公室裏,阮箏終於知道了弟弟的下落。

十多年前,弟弟與她失散後確實讓好心人送來了這裏。院長說初來的阮笙就像個自閉兒童,不說話不與人交流,連眼神接觸都沒有。全院上下的工作人員都給予了他很大的關註和愛護,但他始終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不願走出來。

阮箏長大後曾經查過這樣的病例,知道這很像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癥狀,這種病並不罕見,痊愈的希望也是有的。

可是當時,院長的一句話卻無情地擊碎了她的希望。

“那一晚突然就著火了,火勢蔓延很快,阮笙住的那一樓的小朋友很多都沒逃出來,一共死了十三個孩子。”

阮笙就是其中之一,在他來育幼院不到半年後,他在一場意外的火災中死去,再也沒能見姐姐一面。

阮箏覺得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如果說父母死的時候她的世界塌了大半的話,得知弟弟的死訊後,她的世界從此陷入一片黑暗,再也沒有一絲光亮了。

她成了徹底的孤兒,一個沒有任何親人的孤兒。曾經的她一無所有,所以現在的她也不在乎是否會失去什麽。

院長還在那裏邊走邊說:“那次意外讓所有人都感到很痛心,十三個孩子都是我們的珍寶,失去哪一個我們都很不舍得。值得慶幸的是,那次事件之後社會開始關註這些孩子的生存環境,這些年來我們收到了很多善款,有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好心人年年都捐不少錢給我們。你看現在的孩子們,住宿環境已經比當年好了很多。”

阮箏透過院長的手看向前方一片空曠的綠地,在那之後佇立的住宿樓確實整潔而漂亮。可是又有什麽用呢,一切都來得太晚了,她的弟弟,永遠也回不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這章有一點點悲傷,劇情需要劇情需要,因為這一章的內容牽涉到後面很多的布局,一定要先寫一點。下一章開始兩個人就要同一屋檐下生活啦,鬥智鬥勇打情罵俏什麽的,一個都不會少哦。

☆、勾/引

徐天頌一下飛機就鉆進了來接他的加長車裏,接過何慕則倒過來的一杯香檳一飲而盡。

然後他將頭靠在椅背上,雙眼微閉,雙手交叉在胸前,低沈的嗓音在車裏彌漫開來:“這幾天情況怎麽樣?”

何慕則已經動手拿出一疊照片,遞到了徐天頌手裏:“這幾天她回了香港,去了趟阮笙當年遇害的育幼院。又回了舅舅家,不過沒進去,在門口看看就走了。”

“唔。”徐天頌的聲音聽上去有些啞。

他的腦海裏出現了阮箏舅舅那張看似老實實則油滑的臉。當年將姐弟兩人托付給他在當時的他看來是最好的選擇。他可以出錢養著他們姐弟,可他畢竟不是他們的親人。這麽小的孩子,又突然失去雙親,有親人在身邊陪伴會比較容易走出來。

徐天頌自己就是個最好的例子。他從小無父無母,連一個親人也沒有,那種全世界只能依靠自己打拼的感覺,他不希望阮家姐弟嘗到。

可他還是失算了,阮笙受了刺激行為變得怪異,偷偷甩開姐姐溜了。等他得到消失找到育幼院時,大火已經發生了。聽說一共死了十三個孩子,全都燒得面目全非,甚至連身體都殘缺不全了。

俆天頌本想花錢將阮笙的屍體找出來,可這樣勢必要打擾到其他死者。人都過去了,再尋求一個燒到辨認不出臉孔的屍體來還有什麽用?他最終沒這麽做,只是以捐助者的名義給了育幼院一筆錢。十三個孩子一同被火化,葬在了一個墓穴裏,有些孩子甚至沒有一張像樣的照片可以鑲到墓碑上去。

徐天頌早已練就了一顆鐵石心腸,可唯一一次去那裏拜祭時,他還是覺得充滿了遺憾。所以他給阮箏的舅舅下了通牒,所以他們才會將阮箏看得緊緊的。也因為如此他將阮箏送出國,希望她一輩子也不要回到這個傷心地來。

可她還是回來了,以自己未來兒媳婦的姿態高傲地走進了徐家的大門。

徐天頌慢慢地看著手裏的照片,照片的主角自然是阮箏。她回舅舅家時那幾張照片裏的表情格外嚴肅,他心裏明白,阮箏一定還恨著他們。

她的舅母孔素娥,當年其實是知道阮笙的下落的。育幼院當時在報紙上登了尋人啟示,希望孩子的家長來認領他。孔素娥看到了那張報紙,但她沒有作為。阮笙對她來說是個累贅,最好永遠不回來才好。

這件事情瞞了十多年,一直到阮箏念中學時才發現。她當時的做法令徐天頌叫絕。她趁舅舅和表兄妹們不在家時,將舅母迷暈,趁機將她綁了起來。待她醒來後便威逼利誘,聲稱要開煤氣同歸於盡。

在死亡的巨大陰影下,孔素娥終於說了實話。徐天頌欣賞阮箏的果斷與狠辣,卻依舊鄙視孔素娥的膽小怕死。

當年既然有膽量瞞下,今天又何必說出來。如果她當年說了,或許能救回阮笙。如果那一次她咬牙不說,阮箏或許到現在還抱著弟弟尚在人間的希望。

人世間有很多事情就是這樣,永遠不可能照著你的希望進行。孔素娥是這樣,阮箏同樣如此。

徐天頌又拿起另一張照片,是前幾天阮箏在院子裏看書的畫面。她的臉色平靜而沈穩,看到感興趣的地方嘴角還帶了一絲笑意。

這才是一個二十二歲的小姑娘該有的表現吧,覆仇女神什麽的,實在太不適合她了。

在徐天頌的心裏,年輕姑娘就該略施薄粉,穿一身輕快明亮的長裙,留一頭烏黑披肩的長發,說話看人的時候眉眼彎彎,有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清新味道才對。

所以當他回到家裏,看到阮箏一襲淺藍色的裙子,外面套一件薄外套,長發在腦後松松挽了個髻,帶著一臉溫和的笑意,從廚房裏端著個盤子出來時,他不由產生了一種時光穿梭的錯覺。

什麽時候他有了這種能力,腦子裏幻想什麽,現實中就會出現什麽?

阮箏今天的妝也很淡,幾乎可以說沒有。這幾天大概睡得比較好,她整個人顯得很水靈,腳上一雙薄拖鞋踩得地板嗒嗒直響,一見到自己就立馬小跑著到餐廳,迅速將手裏的盤子放下,像個日本小媳婦似的快步來到自己面前,一開口就是令人崩潰的稱呼。

“爸爸,您回來了。外套給我吧,再做一個菜就可以吃飯了。”

徐天頌本來在解西裝扣子,聽她這麽一說下意識地又把扣子系了回去,冷著一張臉道:“不用了,我還有事情,你自己吃吧。”

阮箏的手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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